离奇!没去停车,却三番五次收到扣费提醒……我到底是在为谁交停车费?
发布时间: 2018-01-12 14:37:34

车停在家里没动,却接连收到收取停车费的通知……9日,在车主的举报下李沧交警守株待兔成功查获了一辆套牌车,经调查,该套牌车还是一辆“赃车”。

1月9日下午,李沧交警接到市民于先生报警,反映自己的车牌被他人套用,套用号牌的车辆就停在利客来购物中心停车场内。

接警后,李沧交警立即赶到现场,在停车场内,发现两辆外观号牌几乎完全一样的车辆,均为黑色宝马车5系,车牌号为鲁B5C**5。为防止打草惊蛇,于先生将自己的车辆移走,民警原地蹲守4个多小时后,晚上20时20分许,驾驶员王某某出现了,执勤民警上前盘查,王某某解释说车是朋友的,自己只有只有驾驶证,没有行车证。经检查,该车前档玻璃车辆识别代码已作修改,但车架号码并未修改,进一步查询得知,该车架号对应的车牌号应为皖AL**3,该车已于2016年6月18日在合肥市包河分局因被盗抢立案。执勤民警当场将当事人证件及车辆依法查扣。

说起车牌被套用,于先生真是窝了一肚子火,自己手机下载了停车软件,近期多次莫名收到停车和自动收取停车费的微信通知,而自己的车就在家里没动。这下,真相终于大白!

套用他人号牌害人害己,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涉及伪造、变造或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等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,当事人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,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,当事人驾驶证也将被记满12分。另外因该套牌车涉嫌盗抢,李沧交警将联合李沧分局进一步调查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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